全民健康保險
基本簡介
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全民健保或健保,是實施於台灣的社會福利製度。
以往在台灣,隻有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公務員保險等,沒辦法照顧到無上述保險的人。因此於1995年3月起,開始實施全民健保,主要法源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民健康保險,雖類似美國的社會安全保險製度,但是唯一辦理及管理機構是官方的衛生署下轄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簡稱健保局)。
主要種類
全民健保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除特殊情形(如服刑中、失蹤達半年以上及因長期出國而申請停保者),均納入強製加保對象,且依身份分為六大類:
第一類:有雇主之公民營機構員工。
第二類:無雇主但有加入同業工會之人。
第三類:農漁業從業人員。
第四類:服兵役及替代役人員。
第五類:合於法規規定之低收入戶。
第六類:榮民及其眷屬和不屬第一至第五類之人。
geleijunyougezidetoubaodanwei,nabaoduixiangxiangtoubaodanweishenqingjiabaohou,meigeyueyaojiaojiaoyidingdebaofei,youdetoubaodanweiquanehuobufenfudannabaoduixiangdebaofei。baofeihuishangjiaodaojianbaoju,erjianbaojuhuitouguotoubaodanweifageinabaoduixiangyizhangkapian,cikapianchengwei「全民健康保險卡」(2004年1月起改為IC芯片卡(智慧卡),之前則是紙卡)當(dang)納(na)保(bao)者(zhe)到(dao)有(you)參(can)與(yu)全(quan)民(min)健(jian)保(bao)的(de)醫(yi)療(liao)院(yuan)所(suo)就(jiu)醫(yi)時(shi),可(ke)以(yi)隻(zhi)繳(jiao)納(na)部(bu)分(fen)的(de)醫(yi)療(liao)費(fei)以(yi)及(ji)藥(yao)物(wu)費(fei),醫(yi)療(liao)院(yuan)所(suo)則(ze)憑(ping)納(na)保(bao)者(zhe)的(de)就(jiu)醫(yi)資(zi)料(liao)向(xiang)健(jian)保(bao)局(ju)申(shen)請(qing)費(fei)用(yong)。
danbingfeimeiyizhongbingzhengjunkehuodejianbaodegeifu,ruzhengxingshoushu,eryefeimeiyizhongyaowujiyiliaoqicaijunkehuodejianbaogeifu。shifougeifujigeifudeeduyoujianbaojudingding。
主要作用
健保實施後,可讓民眾獲得醫療保障,而健保所提供的成人健康檢查服務,提供了免費的基本檢查,增進了民眾的健康。
健保實施後,由於有的民眾濫用健保,加以部分醫療院所不正當浮報費用,造成健保基金有虧損的情形。健保局正研擬「二代健保」以改革目前健保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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