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令 第161號《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已經1999年9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長 季允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2014年10...
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簡介 渝府發〔2001〕120號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已經2001年11月8日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
法規頒布 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朔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醫療衛生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2011-7-1[1]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
法規頒布 關於印發《陽江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證券期貨廣東省陽江市人民政府2008-5-6[1] 法規內容 關於印發《陽江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陽府...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麵開展職工生育保險的實 施 意 見 詳細內容 一、生育保險原則生育保險應遵循以下原則:生育保險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我縣經濟發展狀...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焦作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焦政辦〔2011〕100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焦作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有關...
文件發布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涼府辦發〔2011〕65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辦...
城鄉審核科 1、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2、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3、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了規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維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對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的醫療服務、參...
職能職責 主管全縣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工作。(一)宣傳、貫徹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改革發展規劃,適時擬定全縣基本醫療保險的調整意見,製定配套管理辦法,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二)負責全縣各類單位...
詳細內容 第一條為維護城鎮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城鎮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
目的 生育保險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複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28號 《安徽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規定》已經2000年10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 許仲林二OOO年十一月二日...
政府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酒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駐酒各單位:《酒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經辦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細則的組織實施工作。2.負責參保資源數據的管理和完善,依據參保資源數據進行擴麵。3.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和參保人員增減...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48號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江西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已經省政府同...
簡介 五險 綜述 "五險"方麵,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2%,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12%,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7%,個人1%;...
職能職責 1、主要經辦縣境內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和城鎮從業人員的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2、主要經辦縣境內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3、承擔離...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社會保險政策,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年度工作;2、負責全縣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登記、申報、核定、分帳對帳、繳費記錄、待遇核定、待遇支付、稽核等具體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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