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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買什麼保險好?

失業保險金

來源:360百科

法律規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ge月yue。重zhong新xin就jiu業ye後hou,再zai次ci失shi業ye的de,繳jiao費fei時shi間jian重zhong新xin計ji算suan,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的de期qi限xian可ke以yi與yu前qian次ci失shi業ye應ying領ling取qu而er尚shang未wei領ling取qu的de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的de期qi限xian合he並bing計ji算suan,但dan是shi最zui長chang不bu得de超chao過guo24個月。[1]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製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曆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章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係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係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第十一條

失(shi)業(ye)人(ren)員(yuan)在(za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期(qi)間(jian),應(ying)積(ji)極(ji)求(qiu)職(zhi),接(jie)受(shou)職(zhi)業(ye)指(zhi)導(dao)和(he)職(zhi)業(ye)培(pei)訓(xun)。失(shi)業(ye)人(ren)員(yuan)在(za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期(qi)間(jian)求(qiu)職(zhi)時(shi),可(ke)以(yi)按(an)規(gui)定(ding)享(xiang)受(shou)就(jiu)業(ye)服(fu)務(wu)減(jian)免(mian)費(fei)用(yong)等(deng)優(you)惠(hui)政(zheng)策(ce)。

第十二條

失shi業ye人ren員yuan在za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期qi間jian或huo期qi滿man後hou,符fu合he享xiang受shou當dang地di城cheng市shi居ju民min最zui低di生sheng活huo保bao障zhang條tiao件jian的de,可ke以yi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申shen請qing享xiang受shou城cheng市shi居ju民min最zui低di生sheng活huo保bao障zhang待dai遇yu。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章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shi業ye人ren員yuan在za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期qi間jian重zhong新xin就jiu業ye後hou再zai次ci失shi業ye的de,繳jiao費fei時shi間jian重zhong新xin計ji算suan,其q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的de期qi限xian可ke以yi與yu前qian次ci失shi業ye應ying領ling取qu而er尚shang未wei領ling取qu的de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的de期qi限xian合he並bing計ji算suan,但dan是shi最zui長chang不bu得de超chao過guo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 第十八條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準備書麵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谘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谘詢服務。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第四章

第二十一條

對dui失shi業ye人ren員yuan失shi業ye前qian所suo在zai單dan位wei與yu本ben人ren戶hu籍ji不bu在zai同tong一yi統tong籌chou地di區qu的de,其qi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的de發fa放fang和he其qi他ta失shi業ye保bao險xian待dai遇yu的de提ti供gong由you兩liang地di勞lao動dong保bao障zhang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進jin行xing協xie商shang,明ming確que具ju體ti辦ban法fa。協xie商shang未wei能neng取qu得de一yi致zhi的de,由you上shang一yi級ji勞lao動dong保bao障zhang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確que定ding。

第二十二條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係相應劃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在省、自治區範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

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憑失業保險關係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五章

第二十五條

經辦機構發現不符合條件,或以塗改、偽造有關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應責令其退還;對情節嚴重的,經辦機構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

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經辦機構或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失業人員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七條

失業人員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與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例》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製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的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製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注意事項

1月1日前,已經辦理了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發。失業保險金調整後的標準: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上大齡失業人員如果實現自謀職業,即使已經停繳社保費超過了6個月,上海市失業保險基金也將按月給予每月所繳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補貼期限最長可達3年。

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麵所有欄目,背麵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北京失業金領取條件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min)辦(ban)非(fei)企(qi)業(ye)單(dan)位(wei)及(ji)其(qi)職(zhi)工(gong),社(she)會(hui)團(tuan)體(ti)及(ji)其(qi)專(zhuan)職(zhi)人(ren)員(yuan),有(you)合(he)同(tong)製(zhi)工(gong)人(ren)的(de)國(guo)家(jia)機(ji)關(guan)及(ji)其(qi)合(he)同(tong)製(zhi)工(gong)人(ren),有(you)城(cheng)鎮(zhen)職(zhi)工(gong)的(de)鄉(xiang)鎮(zhen)企(qi)業(ye)及(ji)其(qi)城(cheng)鎮(zhen)職(zhi)工(gong),有(you)雇(gu)工(gong)的(de)城(cheng)鎮(zhen)個(ge)體(ti)工(gong)商(shang)戶(hu)及(ji)其(qi)雇(gu)工(gong)應(ying)當(dang)按(an)規(gui)定(ding)參(can)加(jia)失(shi)業(ye)保(bao)險(xian),繳(jiao)納(na)失(shi)業(ye)保(bao)險(xian)費(fei)。其(qi)職(zhi)工(gong)(雇工)失業後,按照《申領辦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根據《申領辦法》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市政府1999年第38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自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20日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收失業人員檔案關係後,對失業人員是否具備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進行審核認定,7日內將核定情況和失業人員檔案移交到其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

三、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接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移交的失業人員檔案後,應在7日內告知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失業人員告知書》附後),並為失業人員指定職業指導培訓機構,免費對其進行職業指導培訓。

四、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關係後,失業人員未按規定在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其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五、根據《申領辦法》和《規定》的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期限,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按月發放。從2001年1月1日ri起qi,對dui進jin行xing了le就jiu業ye登deng記ji但dan沒mei有you辦ban理li個ge體ti或huo企qi業ye營ying業ye執zhi照zhao的de失shi業ye人ren員yuan,不bu再zai將jiang其qi應ying領ling未wei領ling的de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一yi次ci性xing發fa給gei本ben人ren,其qi應ying領ling未wei領ling的de期qi限xian予yu以yi保bao留liu。

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含就業登記)後hou再zai次ci失shi業ye的de,可ke以yi繼ji續xu申shen領ling其qi前qian次ci失shi業ye應ying領ling未wei領ling保bao留liu的de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重zhong新xin就jiu業ye後hou不bu滿man一yi年nian的de,繳jiao費fei時shi間jian予yu以yi保bao留liu,與yu以yi後hou就jiu業ye的de繳jiao費fei時shi間jian累lei計ji計ji算suan。

七、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按月向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如實報告求職、培訓等失業狀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申領手續的,停發其當月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2]

查詢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

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谘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谘詢和信息查詢。

4.觸chu摸mo屏ping查zha詢xun各ge區qu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經jing辦ban機ji構gou業ye務wu辦ban理li大da廳ting內nei如ru果guo設she有you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觸chu摸mo屏ping查zha詢xun係xi統tong,刷shua卡ka或huo根gen據ju屏ping幕mu提ti示shi輸shu入ru卡ka號hao或huo身shen份fen證zheng號hao進jin行xing查zha詢xun。

互hu聯lian網wang最zui近jin在zai國guo內nei發fa展zhan非fei常chang迅xun速su,網wang上shang失shi業ye保bao險xian查zha詢xun是shi非fei常chang多duo的de人ren查zha詢xun失shi業ye保bao險xian相xiang關guan信xin息xi的de方fang式shi之zhi一yi,所suo以yi接jie下xia來lai就jiu詳xiang細xi介jie紹shao一yi下xia網wang上shang失shi業ye保bao險xian查zha詢xun的de步bu驟zhou。

第一步:參保人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網站;

第二步:參保人根據需要選擇"信息查詢"欄目;

第三步:參保人更加需要選擇要查詢的類型:養老保險繳費查詢、調整企業退休(職)、失業保險查詢、人員基本養老金明細查詢銀行代扣未成功明細查詢、參保信息采集錯誤信息查詢、保險關係中斷人員明細查詢、異地轉入人員資金到賬情況查詢 、異地居住停發養老金人員名單查詢、滯納金欠繳天數查詢 。

第四步:參保人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第五步:單擊"確定"按鈕即可。

工gong作zuo是shi一yi個ge人ren價jia值zhi的de體ti現xian形xing式shi,然ran而er失shi業ye問wen題ti是shi人ren們men不bu得de不bu麵mian對dui的de一yi種zhong問wen題ti,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為wei職zhi工gong繳jiao納na的de社she保bao包bao括kuo失shi業ye保bao險xian,職zhi工gong在zai滿man足zu相xiang關guan條tiao件jian後hou就jiu可ke以yi領ling取qu失shi業ye保bao險xian金jin。

計算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麵來分別說明。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發放標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應當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3]

調整失業保險金

2015年,全國失業保險金月人均發放水平由2014年的852元提高到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