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青海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法規頒布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青海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金融保險
青政辦[2008]121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8-8-11[1]
法規內容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中國保監會青海監管局關於《青海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青海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weiquanmiantuijinwoshengxiaofangzerenbaoxiangongzuo,wanshanxiaoyuanyiwaishanghaishigufengxianguanlijizhi,jinyibutuijinquanshengjiaoyuxingyefengxianguanlifuwutixijianshe,youxiaofangfanjiaoyufengxian,gongjianpinganhexiexiaoyuan,tezhidingbenshishifangan。
一、目標任務
建jian立li校xiao方fang責ze任ren保bao險xian製zhi度du,運yun用yong市shi場chang經jing濟ji條tiao件jian下xia保bao險xian機ji製zhi進jin行xing教jiao育yu行xing業ye風feng險xian管guan理li。有you效xiao防fang範fan和he轉zhuan移yi學xue校xiao風feng險xian,順shun利li處chu理li風feng險xian事shi故gu,減jian少shao學xue校xiao辦ban學xue負fu擔dan,保bao障zhang師shi生sheng意yi外wai傷shang害hai事shi故gu人ren身shen權quan益yi,維wei護hu學xue校xiao正zheng常chang教jiao育yu教jiao學xue秩zhi序xu,規gui範fan教jiao育yu行xing業ye保bao險xian市shi場chang,宣xuan傳chuan普pu及ji保bao險xian知zhi識shi,提ti高gao全quan民min風feng險xian防fang範fan意yi識shi,共gong同tong創chuang建jian平ping安an和he諧xie綠lv色se校xiao園yuan,為wei構gou建jian社she會hui主zhu義yi和he諧xie社she會hui服fu務wu。
二、校方責任保險的投保範圍
我省範圍內由國家或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製普通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院校,都應為學生投保校方責任保險。同時,提倡、鼓勵學校投保教師校方責任保險。
三、校方責任保險的責任範圍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保險期間,被保險人組織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包括校外活動)和管理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校方有責任的學生人身傷害,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的責任。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保險期間,發生下列情形導致被保險人的學生遭受人身傷亡,盡管被保險人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過當,但法院或仲裁機構仍判決或裁決被保險人需對受傷害學生給予經濟補償時,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1.學生在代表被保險人參加各項比賽,或者在參加被保險人統一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
2.火災、爆炸、煤氣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3.高空物體墜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4.學生擁擠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被保險人的學生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後,被保險人因此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經保險人事先書麵同意,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四、校方責任保險的經費保障
全日製普通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保險費為每生每年5元,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院校學生保險費為每生每年8元。保險費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支出,統一交專業保險中介機構投保。
五、校方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
學生人身傷害賠償責任限額為每人每年累計30萬元;大中專學生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每人每年1萬元。
六、校方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
校方責任保險應有保險中介機構和保險公司共同參與。
保險中介機構由省教育廳選聘。所選聘的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為全省教育行業風險管理顧問,負責與保險公司就校(園)方責任保險條款、費率進行洽談,擬訂保險方案,選擇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並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參與事故調查、定損和賠償協商工作,協助學校索賠,無償為學校提供服務。
承(cheng)保(bao)的(de)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采(cai)取(qu)招(zhao)標(biao)等(deng)形(xing)式(shi)選(xuan)定(ding),如(ru)有(you)多(duo)家(jia)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中(zhong)標(biao),則(ze)采(cai)取(qu)共(gong)保(bao)形(xing)式(shi),確(que)定(ding)一(yi)家(jia)首(shou)席(xi)承(cheng)保(bao)公(gong)司(si),負(fu)責(ze)出(chu)具(ju)保(bao)險(xian)單(dan),發(fa)生(sheng)風(feng)險(xian)事(shi)故(gu)後(hou),由(you)首(shou)席(xi)承(cheng)保(bao)公(gong)司(si)先(xian)期(qi)支(zhi)付(fu)賠(pei)償(chang)金(jin),然(ran)後(hou)再(zai)按(an)各(ge)公(gong)司(si)承(cheng)保(bao)的(de)比(bi)例(li)分(fen)攤(tan)賠(pei)償(chang)金(jin)和(he)其(qi)它(ta)相(xiang)關(guan)費(fei)用(yong)。
七、校(園)方責任保險的組織管理機構
全省校(園)方責任保險由省教育廳、財政廳、中國保監會青海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各州、市、地、縣(區)應指定相應部門和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省教育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的監督和指導。
八、校方責任保險的承保流程
(一)承保公司按上一年度各縣(區)學生數出具保單,交專業保險中介機構。
(二)各縣(區)教育局於每年9月15日前統計彙總當年各級各類學校實際學生數報州、地、市教育局。
(三)各州、地、市教育局每年9月30日前將當地各級各類學校實際學生數統計彙總後報省教育廳和保險中介機構審核備案。
(四)大中專院校每年9月30號前將學生數直接報省教育廳和專業保險中介機構。
(五)各校(園)投保校方責任保險費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以縣為單位,大中專院校及社會力量辦學以校(園)為單位,於每年9月30日前統一彙至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專用賬戶。在收到保險費後,按承保比例將保費劃轉至各承保公司賬戶。
(六)各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後,按要求出具正式票據,首席承保公司按實際學生數變更初始出具的保單。
(七)各保險承保公司應建立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的季報、半年報和年報製度,向中國保監會青海監管局、省教育廳及時上報。
九、校方責任保險的後續服務
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後,專業中介機構應組織承保的保險公司,積極配合學校,做好以下服務:
(一)定期對學校進行風險評估,提出風險防範建議,盡可能將風險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采取多種形式協助學校搞好安全教育,如發放宣傳畫冊、舉辦報告會、知識競賽、征文活動等。
(三)創辦教育風險管理簡訊,交流學校風險管理經驗,根據不同時期為學校發出安全預警信息。
(四)加強對學校風險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
(五)建立校方責任保險的評估體係,對風險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十、建立全省校方責任保險製度的基本要求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zhongguobaojianhuiqinghaijianguanjufuzezhidingquanshengxiaofangzerenbaoxianzhidudezhengcehebanfa,buduanwanshanjiaoyuxingyefengxianguanlifuwutixijianshe。chongfenyunyongshichangjingjitiaojianxiadebaoxianjizhi,genjubaoxiangongsidejingyingshili、發展狀況、保險產品特點、保障協議、本行政區域的網點覆蓋麵、服務能力等,通過招標等形式合理選擇承保機構實施統一投保。
各級教育行政、財政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協調與合作,建立數據共享、信息互報和定期溝通的製度,合力推進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選配工作認真、作風正派、shiyexinqiangderenyuanfuzejiaoyufengxianguanligongzuo,xingchengyigeshangxialiantongdeguanliwangluo。jijikaizhananquanjiaoyu,wanshanxiaoyuananquanyufengxianguanlitixijianshe。yangeanzhao《青海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實施方案》要求規範好本轄區內的校(園)fangzerenbaoxiangongzuo,tichanggulixueshengziyuancanjiapinganbaoxian,budeqiangzhihuobianxiangqiangzhixueshengjiqijiachangdinglibaoxianhetong,budejieshoubaoxiangongsideweituodailixiaoshouqibaoxianchanpin,gengbudejieshoubaoxiangongsideshouxufeidengfeifaliyi。
保(bao)險(xia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要(yao)鼓(gu)勵(li)和(he)引(yin)導(dao)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科(ke)學(xue)評(ping)估(gu)風(feng)險(xian),不(bu)斷(duan)完(wan)善(shan)校(xiao)園(yuan)傷(shang)害(hai)事(shi)故(gu)保(bao)險(xian)產(chan)品(pin)體(ti)係(xi),根(gen)據(ju)不(bu)同(tong)的(de)風(feng)險(xian)保(bao)障(zhang)需(xu)求(qiu)提(ti)供(gong)更(geng)加(jia)豐(feng)富(fu)和(he)差(cha)異(yi)化(hua)的(de)產(chan)品(pin)。要(yao)加(jia)強(qiang)對(dui)經(jing)營(ying)校(xiao)方(fang)責(ze)任(ren)保(bao)險(xian)的(de)保(bao)險(xian)機(ji)構(gou)市(shi)場(chang)行(xing)為(wei)監(jian)管(guan)力(li)度(du),依(yi)法(fa)嚴(yan)厲(li)查(zha)處(chu)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的(de)違(wei)法(fa)違(wei)規(gui)行(xing)為(wei)。充(chong)分(fen)利(li)用(yong)保(bao)險(xian)公(gong)司(si)和(he)中(zhong)介(jie)服(fu)務(wu)公(gong)司(si)提(ti)供(gong)專(zhuan)業(ye)服(fu)務(wu),督(du)促(cu)學(xue)校(xiao)科(ke)學(xue)評(ping)估(gu)校(xiao)園(yuan)安(an)全(quan)風(feng)險(xian),完(wan)善(shan)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製(zhi)度(du)、配齊安全設施、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最大程度促進和保障校園安全與風險管理體係的建設。
保險公司應根據學校不同的風險狀況,提供差異化保險產品;要加強風險管理和控製,提供針對校方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跟蹤管理;要提高服務水平,本著“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探索建立學生醫療救治綠色通道、校方責任保險的協調解決等機製,及時迅速處理校方責任保險理賠工作,為學校提供優質的理賠服務。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公眾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開展校方責任保險的重大意義,增強其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努力營造安全教育與責任保險相結合的良好氛圍,促進學校建立健全教育風險管理服務體係。
本方案於2008年9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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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保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