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發布單位】北京市【發布文號】京勞社保發[2003]83號【發布日期】2003-05-21【生效日期】2003-05-2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文件來源】北京市關於部分行業實行...
法規頒布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的通知(2011)金融保險深人社規[2011]13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6-24[1] ...
工作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經辦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細則的組織實施工作。2.負責參保資源數據的管理和完善,依據參保資源數據進行擴麵。3.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和參保人員增減變動...
條例批準時間 (2004年6月16日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 ...
簡介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0號200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三年八月四日 具體條款 ...
內容簡介 《法律幫助一點通:社會保險(修訂版)》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律幫助一點通》叢書是一套給百姓看的普法類圖書,它可以為百姓維權,替百姓解惑,幫助百姓正確運用...
單位概況 社保局堅持以人為本,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以及時發放為中心,以基金征繳、企業養老保險擴麵為重點,以建設"關注民生、服務發展"窗口為抓手,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生...
概念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67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1] 》(以下簡稱社會...
法規頒布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於參保企業按正常社保繳費費率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公告金融保險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1-6-21[1] 法規內容 各參保...
簡介 社會保險金是指由被保險人交納的保險費而形成的一種基金,當被保險人遇到不幸或遭到損失時,即可用此保險基金進行補償。 範圍 社會保險金包括醫療、工傷、失業、...
瓊中縣社會保險事業局 一、單位概況瓊中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的前身為瓊中縣勞動保險公司,1992年1月更名為瓊中縣社會保障局,2003年更改為瓊中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1]三...
基本簡介 機構職責根據《社保法》,承擔以下主要職責:依據《社保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擴展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覆蓋範圍;負責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征繳,以及社...
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五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
修訂信息 珠海市社會保險反欺詐辦法(2006年1月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1號發布,2015年12月23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八屆7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辦法全文 ...
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分類 醫療保險參保人是一個社會人群,縱觀世界上多個國家的醫療保險政策,可以從不同的方麵對其進行分類。1.按經濟收入分類即由於經濟收人多少的不同而享有不同的保險政策。一般劃分成高、...
詳細內容 注:本法規已於2003年9月26日失效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1號)《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職工社會保險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一九九三...
基本簡介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於2010年10月28日以國家主席令第三十五號公布,將於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健全本市社會保險製度,保障退休、患病、失業、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生育人員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權益,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相關問題解答 一、哪些對象再就業後可...
多保魚


